可惡!真可惡!想不到我S3剛買沒半年也死雞!害我損失375萬的訂單!我決定對三星提告!!!

S3死機是事實,不應該護航,但3C產品即使拿筆電,都有可能在簽約時死機,即使拿了一支永不當機的機器,都有可能在簽約時不小心手滑摔機了,這真的是機運問題。

把375萬訂單損失怪罪於手機死機也不太恰當,雖然案件也不是樓主備份的問題(樓主已經說明清楚了),但還是要有備案比較好(譬如:另一隻手機或其他可即時性報價的機器)。

樓主用這事件來提告三星,我非常贊成,畢竟給點壓力才能讓三星公司有所改進,雖然不一定有成效,但還是支持樓主,至少要個「道歉聲明」回來吧,加油樓主~

其他S3使用者,若沒有發生死機,
是很難感受到樓主的損失及痛苦,
故才會在事後提出許多參考建議。

雖是事後諸葛,看似無用,但樓主若能聽進去並修正,
相信爾後使用他牌手機時,(樓主應不會再買三星吧!)
若也不幸發生類似情形,應可將損失減至最小。

強烈要三星給死機真相者,應只佔少數,
一為死機使用者,二為三星厭惡者。
(用得好好的,誰會吵著要真相?)

若為一者,因是死機當事者,故當然有權知道。
若為二者,大家心知肚明,就不點破了!
當初Samsung有保證不會死機嗎?

資遣也不必去吵了,畢竟這一切都是你做的決定

「你選擇了S3」
「你選擇了將資料放在手機」

今天你的手機死機了,導致訂單跑了,就認賠,別再找自己麻煩了

至於備不備份,大家評不評論你業務範圍,這也是你自己選擇的

「你選擇了上mobile01讓大家評論」

若只是想上來討拍拍,我可以拍拍你一下,算倒楣的

但請勿以偏概全,你認為大家講的是風涼話,客觀角度來看,你講的話也沒什麼道理,只是些氣話。

----------------------------------------------------------------------------

並沒挺Samsung的意思,就算資料是存在桌電或筆電裡,也是有硬碟、南橋北橋、主板、CPU、RAM、螢幕、電池...等等等造成無法開機的風險,誰能保證下一分鐘能正常使用?

可惡的是你的競爭對手:D
不次不要用三星手機就好,換HTC或ASUS吧,375萬唉

kadasaki wrote:
當初Samsung有保證不會死機嗎?
恕刪)



這個邏輯很奇怪也

你去飲料店買杯珍奶回來,結果裏面有小強.........

你已經喝了半杯了,去找老闆

老闆:「我有保證過沒有小強嗎?...你喝都喝了,你自已要喝的,別想我會賠你錢,我連錢都不會還你。」



消費者購買東西有所謂的「合理期待」........


飲料裏沒有小強,手機正常通話


都是合理期待.........
zenkiser wrote:
這個邏輯很奇怪也你去...(恕刪)

飲料中有小強,明眼人一看便知,
瑕疪就是小強,求償當然合情合理。

樓主的案例,有點像是飲料仍在賞味期內,
喝了之後造成拉肚子。店家知道理虧,
故用原杯子,免費加滿飲料作為賠償。
但未說明讓人拉肚子的原因。
亦沒賠償因拉肚子所延伸出來的損失。
(例: 拉到無法上班,而損失XXX萬訂單)

若苦主在未化驗飲料檢體及提供舉證前,
就想提告店家,是沒有勝算打贏官司的!
以後跟客戶講電話講到重點時:
對不起,請你等我一下,我先備份...
再過2分鐘後,請你再等我一下,我再備份一下...
再等,我再備...

kadasaki wrote:
當初Samsung有保證不會死機嗎?
資遣也不必去吵了,畢竟這一切是你做的決定
「你選擇了S3」
「你選擇了將資料放在手機」
今天你的手機死機了,導致訂單跑了,就認賠,別再找自己麻煩了
至於備不備份,大家評不評論你業務範圍,這也是你自己選擇的
「你選擇了上mobile01讓大家評論」
若只是想上來討拍拍,我可以拍拍你一下,算倒楣的
但請勿以偏概全,你認為大家講的是風涼話,客觀角度來看,你講的話也沒什麼道理,只是些氣話。

----------------------------------------------------------------------------

並沒挺Samsung的意思,就算資料是存在桌電或筆電裡,也是有硬碟、南橋北橋、主板、CPU、RAM、螢幕、電池...等等等造成無法開機的風險,誰能保證下一分鐘能正常使用?

可惡的是你的競爭對手:D



如果每個人都跟您一樣,天下太平????也不需要消保法!!!也不需要公平法!!!什麼法都可以不用了!!!

看您的回覆,剛好看到國光客運的連禍,照您說的,「國光有保證不會撞車嗎???」,畢竟一切都是您決定的

「您選擇了國光客運」

「您選擇了把生命交給司機」

今天您撞傷(死)了,導致您小孩沒爸媽(阿公阿媽),就認賠,別再找自已麻煩了



Kuyue wrote:
飲料中有小強,明眼人...(恕刪)



老闆把飲料加滿........還是於事無補呀

因為我喝了還是會拉肚子呀............



老闆應該要賠償醫藥費

還有不能上班的收入

還要再停賣這種飲料吧

Kuyue wrote:
樓主的案例,有點像是飲料仍在賞味期內,
喝了之後造成拉肚子。店家知道理虧,
故用原杯子,免費加滿飲料作為賠償。
但未說明讓人拉肚子的原因。...(恕刪)


假設!如果今天s3真的是因為設計問題,而非"人為"關係,一年"賞味期"過後,
s3壞了,就要自認倒楣嗎?
畢竟我是簽兩年約而不是一年,我會怕,我需要的是三星出來解釋!而不是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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