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少女可愛P wrote:
Google是廣告收益的一家公司,你要用它服務本來就要先點下使用同意,也該知道使用資訊就會被Google取用作為廣告分析
同理微軟和蘋果公司都是這樣,你用windows的時候本來就會被蒐集一些使用習慣,差別是美國的公司是會被控告,也可以控告的,你貼的新聞就是最好的例子
對岸和韓國的品牌,你可沒看過這種新聞不是嗎?
對岸的手機品牌蒐集的使用資料,政府想要都是要乖乖上繳的,韓國三星各位都知道這個品牌對消費者的態度了
今天講的安全性,是手機受到外界攻擊破解的難易度,還有日常使用個資外洩第三方的疑慮,不然廠商推安全更新是假的?
現在市面上的手機,除了華為,其他品牌作業系統全是老美的,三星充其量也只是手機製造商,蒐集使用者資訊全是靠軟體達成,不然蘋果幹嘛要和解,台灣怎麼沒人告蘋果?
遭用戶控訴Siri涉竊聽侵犯隱私 蘋果同意支付逾31億台幣達成和解
知不知道你正在用的LINE,我們檢調也能要到資料,還有FB,老美也能調到資料,不要講的隱私不容侵犯,在公權力面前,隱私就是個屁
所以廠商出問題,當然要告廠商,政府的話則是盡量限縮那隻看不見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