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我沒有被要求收回贈禮也~

真神奇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我比較好奇他可以用哪條法律來告你? 侵占?太扯了
這太扯了,這文是真的嗎??

還是打來的根本不是三星,另類詐欺?
aaron7528 wrote:
我沒有被要求收回贈禮...(恕刪)
因為贈品活動延長的關係吧...
如果店家再賣給另外的消費者.那個人再去用IMEI登入
如果發現IMEI已被登入過 就可以直接打去給原廠做申請 不需要透過活動網頁的登入

只能說店家沒對他賣出去的消費者告知不清 而或者是那個人堅持打電話去原廠鬧之類的
完全不合理,太址了吧!!

完全不合理,太址了吧!!
感覺案情沒那麼單純 搬個板凳來看戲....
重點在於你有沒有辦法舉證是在3月賣出?

對方要告應該也只能針對這點作文章

不能什麼都不用說,還人就是了
真是夠了,那些說贈品要回沒錯的是大頭症嗎,你買新車公司送的贈品有誰賣了車被追討的,那是我的東西你管我怎麼處理,更況買2手的還討什麼贈品,贈品活動是給新購消費者的福利,2手有沒有贈品是看賣方要不要給,還正常勒.......樓主,別太認真,很多商家喜歡私訂規範,諸如商品售出概不退還之類的,這種無法律效力的看看就好
aaron7528 wrote:
我沒有被要求收回贈禮...(恕刪)
我認為應該是強碰了
note3 3/1~4/30 有送電池組
而之前有登錄過星想事成有送過了
通訊行再把手機賣出
買手機的人又上官網登錄一次(他可能不知道登錄過)
官網後來可能擋了後來買手機登錄的持有人
持有人打客服詢問後發現登錄過了
所以才要求回收吧 因為手機不是樓主在用了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這篇有上新聞的潛力!

等記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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