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贈品活動延長的關係吧...如果店家再賣給另外的消費者.那個人再去用IMEI登入如果發現IMEI已被登入過 就可以直接打去給原廠做申請 不需要透過活動網頁的登入只能說店家沒對他賣出去的消費者告知不清 而或者是那個人堅持打電話去原廠鬧之類的
真是夠了,那些說贈品要回沒錯的是大頭症嗎,你買新車公司送的贈品有誰賣了車被追討的,那是我的東西你管我怎麼處理,更況買2手的還討什麼贈品,贈品活動是給新購消費者的福利,2手有沒有贈品是看賣方要不要給,還正常勒.......樓主,別太認真,很多商家喜歡私訂規範,諸如商品售出概不退還之類的,這種無法律效力的看看就好aaron7528 wrote:我沒有被要求收回贈禮...(恕刪)
我認為應該是強碰了note3 3/1~4/30 有送電池組而之前有登錄過星想事成有送過了通訊行再把手機賣出買手機的人又上官網登錄一次(他可能不知道登錄過)官網後來可能擋了後來買手機登錄的持有人持有人打客服詢問後發現登錄過了所以才要求回收吧 因為手機不是樓主在用了hit1002004 wrote: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