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本新鮮 wrote:雖然也是用三星,可是(恕刪) 你不要被那些新聞給騙了……美國的司法比台灣更向錢看好嗎?你知道在美國請不起律師而認罪協商去坐牢的有多少嗎?很多都還是黑人呢……美國沒有你想得那麼好,沒錢請律師,你99%只有認罪協商與敗訴而已。那些個人會贏企業,通常是他背後已經有慈善團體或者基金會出錢替他找好律師,而他只要負責當一個形象去宣傳,靠輿論壓力去影響陪審團。我們的民事訴訟不是陪審團制度,你的證據力量不夠影響法官,就是輸。何況過保固後的瑕疵,連違約都沒有呢~
grayen wrote:原本計畫是想換 Note20...(恕刪) 感覺寵過頭了買了3C產品又想要3C產品永遠不會壞螢幕從來都只是""消耗品""正確來說手機本身就是""消耗品""還是你覺得買蘋果手機就不會烙印、電池膨脹之類的??iPhone 11 Pro Max 也是有災情旗艦機就永遠不會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