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恩以我的level我...(恕刪) 沒有我那不要臉朋友的現身說法我還真不一定有這些知識能海電你這種人話說,發那文跟糾正你的錯誤言論有何關係?扯東扯西,不正代表你的言論之荒誕不經?
aikon029 wrote:沒有我那不要臉朋友的...(恕刪) 海電?我還真的沒感覺我被電到樓主都店長是把手機交給說影片中的人那不po這影片的人要po啥東西?!就說已經有N個人被抓過,還要擔心啥?一切依法處理你比較會扯東扯西還扯證據,那其他人手機掉了報案抓到對方的案子是假的嗎光這個案子就先有直接的證人(店長)了..XDDD反到是看你自己被自己電比較多咱光交朋友的選擇level就差太多
首先謝謝大家的幫助..我的手機是Samsung S4,當天手機不見後半小時,我就利用find my mobile的功能尋找手機可能他馬上關機了,所以一直蒐尋不到,連續搜尋了兩天始終連不上..若事後他又root或刷機,那肯定就沒有用了~~IMEI也提供給警察囉!! 但是警方說現在不像以前,已經沒有人力去定期查詢是否有人透過此IMEI打電話了。不過~~~~有兩個網友說 背心的logo像力福我就去影片抓到這個畫面,真的好像哦!!兩位大大太厲害了希望這家公司能幫助我找到他~~謝謝你們^0^
u8821003 wrote:首先謝謝大家的幫助....(恕刪) 報警是對的但只要東西不在他手上(無直接證據)你曝光的資訊越清楚,對你越不利你現在只能賭,東西在他身上或是有轉手的線索否則你只能……靠鄉民是無濟於事的,反而更危險唉
neomaster wrote:你是忘了手機有ime...(恕刪) 我想你是沒看懂, 單從影片中 證據力不足我有提到 其他證據,你所說的IMEI也要有使用才有用 那就是其他證據如果沒使用 請問 如何證明拿了樓主的手機也可以說 手機"剛好"也掉了,店員拿還給他凡事講求證據 樓主這樣PO對自己不利報案歸報案, 網路PO文 最好謹慎一點
j557558 wrote:我想你是沒看懂, 單...(恕刪) 這問題不用猜人找到了筆錄一做哪邊扯謊就看檢察官怎看瞎猜有何用7-11店長已經有提出將手機交給誰了,一個關係人就出現了,只要陳述對的上,警方自己會去問手機流向何處.....反正還有一點,本來小小的侵占,對方敢做假筆錄,那就爽了假筆錄怎麼罰就自己看吧...======================================說真的一隻手機才多少錢,外面那一些撿到不還的在我眼裡看來...人生一定很魯蛇,賺的不多連人品都沒了這種就算上新聞說癌症,還是他斷手斷腳,有多少小孩要養..都不同情..辦到底
dougles1974 wrote:通保法有修正了刑法 ...(恕刪) 有關適用法條部分,店員因發生錯誤,詢問該員是否為手機的所有人,該員利用了這個錯誤而取得手機,這好像不是侵占遺失物,比較像詐欺,因手機非該員拾得,而是利用他人的錯誤而取得,另有關證據部分,若店員與該員並不相識,亦無怨懟,並能確實證明有將手機交付該員,錄影內容亦有該員將手機收入口袋的畫面,在店員無理由會冒偽證之風險為該員不利證述的基礎上,也不見得無法以現有的證據即認定該員有取得手機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