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侵占者] 他拿了我的手機,占為己有,請大家幫幫忙!!!

CcCManCcC wrote:
恩以我的level我...(恕刪)


沒有我那不要臉朋友的現身說法
我還真不一定有這些知識能海電你這種人

話說,發那文跟糾正你的錯誤言論
有何關係?
扯東扯西,不正代表你的言論之荒誕不經?
台灣製的好貨,就算貴一點我省吃儉用也要買;台灣製的爛貨,就算送給我,也不要
aikon029 wrote:
沒有我那不要臉朋友的...(恕刪)


海電?我還真的沒感覺我被電到
樓主都店長是把手機交給說影片中的人
那不po這影片的人要po啥東西?!
就說已經有N個人被抓過,還要擔心啥?一切依法處理
你比較會扯東扯西
還扯證據,那其他人手機掉了報案抓到對方的案子是假的嗎
光這個案子就先有直接的證人(店長)了..XDDD


反到是看你自己被自己電比較多
咱光交朋友的選擇level就差太多

首先謝謝大家的幫助..

我的手機是Samsung S4,當天手機不見後半小時,我就利用find my mobile的功能尋找手機

可能他馬上關機了,所以一直蒐尋不到,連續搜尋了兩天始終連不上..

若事後他又root或刷機,那肯定就沒有用了~~

IMEI也提供給警察囉!! 但是警方說現在不像以前,已經沒有人力去定期查詢是否有人透過此IMEI打電話了。

不過~~~~

有兩個網友說 背心的logo像力福

我就去影片抓到這個畫面,真的好像哦!!


兩位大大太厲害了

希望這家公司能幫助我找到他~~謝謝你們^0^

其實說真的 台北跟新北市 都西不見了 有心要找一定能找到 監視器太多太多了

u8821003 wrote:
首先謝謝大家的幫助....(恕刪)

報警是對的
但只要東西不在他手上(無直接證據)
你曝光的資訊越清楚,對你越不利
你現在只能賭,東西在他身上
或是有轉手的線索
否則你只能……
靠鄉民是無濟於事的,反而更危險
台灣製的好貨,就算貴一點我省吃儉用也要買;台灣製的爛貨,就算送給我,也不要

u8821003 wrote:
時間: 8/15(五...(恕刪)


那裡的市政府,

neomaster wrote:
你是忘了手機有ime...(恕刪)


我想你是沒看懂, 單從影片中 證據力不足

我有提到 其他證據,你所說的IMEI也要有使用才有用 那就是其他證據

如果沒使用 請問 如何證明拿了樓主的手機

也可以說 手機"剛好"也掉了,店員拿還給他

凡事講求證據 樓主這樣PO對自己不利

報案歸報案, 網路PO文 最好謹慎一點

j557558 wrote:
我想你是沒看懂, 單...(恕刪)


這問題不用猜

人找到了筆錄一做
哪邊扯謊就看檢察官怎看
瞎猜有何用

7-11店長已經有提出將手機交給誰了,一個關係人就出現了,只要陳述對的上,警方自己會去問手機流向何處.....

反正還有一點,本來小小的侵占,對方敢做假筆錄,那就爽了
假筆錄怎麼罰就自己看吧...

======================================
說真的一隻手機才多少錢,外面那一些撿到不還的
在我眼裡看來...人生一定很魯蛇,賺的不多連人品都沒了
這種就算上新聞說癌症,還是他斷手斷腳,有多少小孩要養..都不同情..辦到底
謝謝同協 :D
謝謝同協 :D
謝謝同協 :D
謝謝同協 :D
謝謝同協 :D
謝謝同協 :D
dougles1974 wrote:
通保法有修正了刑法 ...(恕刪)


有關適用法條部分,
店員因發生錯誤,詢問該員是否為手機的所有人,
該員利用了這個錯誤而取得手機,
這好像不是侵占遺失物,比較像詐欺,
因手機非該員拾得,而是利用他人的錯誤而取得,


另有關證據部分,
若店員與該員並不相識,亦無怨懟,並能確實證明有將手機交付該員,
錄影內容亦有該員將手機收入口袋的畫面,
在店員無理由會冒偽證之風險為該員不利證述的基礎上,
也不見得無法以現有的證據即認定該員有取得手機之事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