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liaw wrote:
你有買嗎?好奇而已...(恕刪)
如果只是好奇yftseng wrote 大大有沒有買.ok.
那如果是因為沒買,就不能發言,那這話就不對了,今天會發生這種事,其實算是重大缺失的.不管有沒有買三星手機.發生這樣的狀況.任何人都有權利出來說話.就算從以前到現在沒買過三星手機的人也是可以.難道你要跟我說: 請有買三星note7的人發言.,未買的人請勿發言嗎?
看到yftseng wrote大大 寫的一篇,我覺得是台灣還好還有理性的國人.待過科技產業的人都知道,國內交貨或跟日本人/外國人交貨,一旦你的產品有燃燒的跡象,馬上二話不說 停止交貨/全部召回/立即對策/產出缺失報告
但
三星,你完全都沒有任何公證資料.便註明"發現起因主要來自於電池" 這不是廢話嗎? 手機的動力來源難不成是螢幕?是喇吧嗎?是鏡頭嗎?
也有可能是其他的零件故障造成電池瞬間短路電流衝高進而燃燒.
回復一下 rick.win88大大回復一下 rick.win88大大
喜歡就買.沒甚麼不對.
但,此件事件跟有沒有買note7.請記得. 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因為太重要了.所以要寫4次)
yftseng wrote 的文章也很多"?" . 我想待過公司的人應該都看得懂.應該都可以理解的.無非是要一個有第三公證的證明.就好像車禍.需要交通警察局來做第三方量測.驗證. 為什麼你不知道他要表達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