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看不太懂在護航什麼今天三星自知理虧,訂出來的條件用意就是為了回收"手機"那些配件對使用者來說可能值一點錢但對於製造商來說,根本就沒有差當初公司的法律顧問一定有考量過各種情形才會訂出單機也能換貨最終目的還是不希望消費者退費只有退費才會造成虧損(退費人力,機器折舊耗損等)換貨只需要掏出另一隻沒有問題的訂價跟公司製造出來的成本價是不同的假設成本不到一萬,怎麼換當然還是比退貨划算單機來換有何不可,縱使沒有sim卡槽製造一個卡槽也不用2元何必斤斤計較製造一支智慧筆又能花多少成本?
請各位節哀台灣所有的三星智慧館,都是加盟的,沒有一間是「直營」連號稱幫我們修手機的服務中心,也不過是「三星授權服務中心」不是直營的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買手機、修手機會有發票發票上面的公司名稱,沒有一間是冠上「三星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