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 三星荷蘭吃敗仗 專利須以FRAND條款授權蘋果

在三星電子與蘋果公司延燒全球各地的專利訴訟戰上,蘋果週三於荷蘭法庭獲得兩項重要的勝利,而且這對蘋果往後與三星以及摩托羅拉在歐洲法庭進行的法律訴訟可能會有重大影響。

荷蘭海牙地方法院週三表示,針對三星聲稱蘋果所侵犯的3G/UMTS無線專利,只要蘋果願意與三星協商授權協定,三星便不得在荷蘭對蘋果的iPhone智慧型手機尋求禁售令。而且法院也認為,由於這些專利是屬於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三星必須在「公平合理與無歧視( FRAND)」的條款下授權蘋果。專利法專家Florian Mueller認為,在這樣的條款下,三星也不太可能從蘋果取得高額授權費用,而且即使蘋果被判侵犯三星專利,損害賠償金額應該也不高。

另一方面,這個荷蘭海牙地法院也認為三星不得以這些專利來對付蘋果的iPhone 4S智慧型手機,理由是iPhone 4S使用的是蘋果向高通購得的基頻晶片(baseband chip),而高通已經取得使用三星3G/UMTS必要技術專利的授權,因此三星不能收取兩次授權費。

數週前,德國一法院也有類似的判定,表示基於蘋果有意願取得必要技術專利的授權,摩托羅拉不能對蘋果產品提出禁售要求。

三星與蘋果這兩大科技巨人在全球各地互告的案件已經累積超過三十件。

來源:All Things DApple Insider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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