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蘋果與三星於美國法院持續上演的專利官司,週二輪到南韓三星向陪審團陳述自己的看法。三星證人作證時表示,在替Galaxy 系列產品設計使用者介面時,完全沒有抄襲蘋果的設計,也表示蘋果矩形的產品設計具功能性,應該不受專利保護。蘋果則在反駁時表示,自己的設計並不是唯一可兼顧功能的解決方案,像索尼Tablet S平板電腦以及諾基亞Lumia 800智慧型手機,都明顯與蘋果的設計不同。
三星資深使用者介面設計師Jeeyuen Wang在法庭透過翻譯表示,在設計電話的圖像介面時,三星考慮了多種電話的設計,手機與智慧型手機的圖像都包括在內,但最後仍然認為傳統電話筒的設計最能向用戶傳達打電話這個功能。All Things D網站指出,她是三星的老員工,大學便在三星擔任實習生,也是首位出庭幫三星做證的三星主管。之前的證人不是外部專家、美國辦公室員工、不然就是透過影片作證。
Jeeyuen Wang也表示,Galaxy S1智慧型手機的設計是三星各地數百名設計師絞盡腦汁辛苦努力的結果,像她那時每晚可能只有二小時至三小時的睡眠,而且壓力之大,讓最近生產過後的她有經常無法餵母乳的狀況。
此外,三星的專家證人Itay Sherman也表示,在蘋果取得數項iPhone手機設計相關專利之前,市面上已經有相關的概念設計。他舉出包括兩款日本設計專利、一款韓國設計專利、以及一個樂金(LG)專利等四個例子,表示它們都有矩形以及圓角的外型,螢幕也在中間,由此看來,蘋果的iPhone智慧型手機在設計並不具有獨特性。
而在證明蘋果iPad平板電腦也不具有獨特性時,三星顧問Itay Sherman則以Compaq TC1000平板電腦以及一款1994年的Fidler模型為例,表示這兩個設計結合起來顯然就是蘋果的設計。而且蘋果的設計不僅具有裝飾性,也具有功能性,因為長方形是觀看影片與瀏覽網頁的最佳方式,這兩個媒體也都是以長方形方式展示。然而,Itay Sherman表示,專利的目的並不在於保護功能性要素。
影像
三星律師也簡短地向陪審團提及蘋果設計可能源自索尼的說法,但無法鉅細靡遺地長篇陳述,因為法官已經排除讓蘋果前設計師Shin Nishibori的設計圖做為索尼影響蘋果設計的呈堂證據。
在反駁三星說法時,蘋果律師表示,Itay Sherman是電子工程師,不是設計師。至於功能性專利,蘋果強調,它的設計並不是唯一可以兼顧功能的設計,還有其他解決方案,並以索尼Tablet S平板電腦以及諾基亞Lumia 800智慧型手機為例,表示這些就跟蘋果的設計顯然不同。蘋果也指出,三星2008年和2009年的智慧型手機產品設計明顯與iPhone以及三星自家的Galaxy產品不同。
而根據All Things D科技網站的觀察,三星對抗蘋果告訴的策略有幾個,包括證明蘋果的專利無效、三星產品沒有侵犯其專利、以及蘋果反而侵犯三星專利等。
來源:All Things D、The Verge、The Verge、sf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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