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遠傳特約門市、遠傳客服、全虹維修中心、全虹通訊行的詢問之後的結論是
換NOTE7的情況下
除了應備購買證明等官方指定資料外
1.可以只拿手機跟盒子進行換貨
2.無法重新購買遠傳以及全虹的意外保險
(遠傳需搭配門號合約、全虹需發票-保險公司要求)
3.無三星加贈的一年原廠保固
4.無法更改至智慧館換貨
5.除有特別原因外只能依照系統指定的店家換貨
(如換貨通路離購買店家太遠或無智慧館等特殊原因)
我的購買地方是FriDay購物中心
所以買到的是全虹保固的NOTE7
(基本上遠傳通路買到的幾乎都是全虹保固的)
目前還在詢問購物中心是否有加贈原廠一年保固的服務
三星客服不管是手機客服還是電話客服都很難聯繫
(經Friday購物中心客服確認是沒有多加一年原廠保固的)20160922更新
19號當天才知道有全虹貨這件事情
所以之前所了解的都是智慧館或是神腦通路的換貨服務
因此重新了解跟全虹系統下的換貨資訊
如有不足或闕漏隨時補充最新資訊
另外提供參考民法上的相關規定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 368 條
買受人有正當理由,恐第三人主張權利,致失其因買賣契約所得權利之全
部或一部者,得拒絕支付價金之全部或一部。但出賣人已提出相當擔保者
,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出賣人得請求買受人提存價金。
而民法的第二章、第一節、第一款
都可以參考
在民法上我看很多網民擔心的問題
臺灣的民法其實都有保障的
如需訴訟還是得委請專業人士代為訴訟
以為保全自己所有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