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產品的警語、標籤、公告存在的意義,除了提醒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法律責任。也有很多先例是因為警語沒標注,發生事故後製造商因訴訟失敗,後續因法律責任只好多加入警語以避免再次發生事故時要負擔法律責任!這次原廠都公告使用者不要再用note 7了,如果有人執意要用,在發生事故時,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話,是否三星就不必負責?而一切損失要由不理會公告執意不關機停用的消費者承擔法律責任?
Gary2013 wrote:很多產品的警語、標...(恕刪) 照理說3星已有發最新聲明請使用者把舊版或新版的NOTE7立即關機這聲明絕對有效力如個人堅持去用而發生問題可能問題就要依比例分了最大問題是已給3星找了一個開脫的借口
Ra77 wrote:當然算在還要繼續用的粉粉身上,一切損失自行負責阿!! 你在開玩笑嗎???有多少使用者閒閒地會盯著原廠公告看??爆了的話,相關損失當然是三星負責!三星如果沒有製造出有問題的手機,會衍生出相關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