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留下來當然可以但是拜託放在家裡自己用要炸就炸自己家,不要帶到外面害別人NOTE7回收期限過後如果還在外面看到有人拿NOTE7不知道能不能以「公共危險罪」報警捉人最高法院刑事判例(7)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9) 行政函釋(2)第186-1條 無正當理由使用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致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而生公共危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