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10/5號,以Z3換購XZ一台。現場是有折5000元。但是10/12後來門市打來說原廠不收。請我回去補價差。我回答店家最近工作較忙,下周再前往處哩,此時已請店家代為出售舊手機。但是我越想越不對,如果沒有這個活動。我等手機價格下降再購買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沒預購又去原廠店家買。10/14有打回原廠場客服,想問這樣我XZ可以退貨嗎?(我知道實體店家沒有鑑賞期)。但是我是因為SONY的舊機折抵活動才會買的。(光保護套、充電器、保護貼將近4000元)。客服堅持銷售行為是在專賣店發生,一直要我與專賣店協商。只好先打電話去消基會請問一下,消基會那邊是說,如果是按照我講的情況,當場有銀貨兩訖的話,是SONY違約,還要賠償我。我已先下載資料(活動網頁截圖)。等有後續再回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