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一定要先認識民法對於債權的解釋!
製造商(LG)、輸入商、經銷商(類似像神腦與中華,或通訊行,總之是賣手機給你的店家),以上三者對於消費者(買受人)的責任是完全一樣,不可免責的。
今天G4、V10或NEXUS 5X也好,物之瑕疵確實存在,而小弟詢問LG的申訴窗口,那位X先生也無法具體回答bootloop成因,只想凹我走自費維修,還講得很好聽,可以給我8折
,依民法359條,只要該瑕疵雙方在交易時無法即知,日後消費者發現有瑕疵,便可主張解除契約及退款或交付一個沒瑕疵的新品,甚至還有其他相關法條可以引用,而最應該保護我們的消保法卻是最弱效的...,甚至會被誤導進網購7天鑑賞或實體店購買無法退貨的迷思,告訴大家,沒這回事。回到正題...
小弟的購買管道是中華電信(購機續約),這次送修還在神腦保固內(工程師確認故障非人為損壞),已經歷經一次申訴並換過新機,第三度碰到bootloop...
小弟使用的申訴管道有...
1.本串首頁的消保會線上申訴
2.LG、神腦、中華的線上聯絡管道(EMAIL或意見箱)
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4.紙本寄發申訴書給被申訴人及地方消保會
3/19發生bootloop,3/20送神腦,3/25起因為神腦告訴我料件缺貨,維修時程延宕無法具體給我完修日期,開始申訴,3/27-3/31開始有各個單位的窗口跟我聯繫,但是全部都是擠牙膏式的回應,例如補差額換其他手機、維修折扣優惠、違約金折扣優惠等等,還要撂話說那就走消保官,4/4我總結各單位跟我磋商的內容,集結成7000多字的申訴書,再次寄發,直到4/7其中一家同意依申訴內容補償我,近日將辦理銷退作業。
各位苦主可以依民法債權相關法條的情境,建構一下製造商、經銷商等對象,再循所有可行的管道申訴,當然,是否在保固內,或有無人為損壞,都可能影響被申訴方要跟你斡旋的意願,然後... 消保會那邊成案後,業者會有15天的時間跟消費者磋商,沒到調解那一步之前,業者都會跟你擠牙膏...,未達到各位的最低要求前,不要輕易妥協...,不過小弟我還沒走過消保官調解那一關,就沒辦法提供經驗了。
以上,大家加油,看到LG願意提供NEXUS 5X免費維修的新聞... 看來可以依台灣LG跟我敷衍回應的內容...再好好申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