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LG G2違約金問題??手機+違約金+月租費補貼(?)

門號優惠補貼本來就要吐回去了

不然前6個月上網吃到飽
每個人都用6個月再解約
門號不用違約金,手機違約金還4600遞減
會這麼爽嗎?

很合理的事情
動動腦想一下就知道了
嗯嗯~謝謝樓上大大地解析,我可以認同月租費補貼這個部份,但至少那時候應該就要告知(如果違約就要付違約金和月租補貼的部份,而且您的違約金必須要先把月租補貼部份付完,違約金才會逐日遞減),倘若每份簽約都是先簽完,事後再跟您說要補加收其他的部份,或是當初給您的優惠部份我也要收回!大大您可以接受嗎?就好像大大您買了房子,結果都付錢了,最後他跟您說,您當付的錢並沒有包含地下室停車位或是其他設施使用權,所以你必須要在多付一筆錢。或是現在我們辦了一張花旗卡,然後跑去威秀看電影,享受買一送一或是折價的優惠,最後您不想用花旗卡了,那花旗銀行就寄一張收費單給您說,因為您現在停用了花旗卡,所以你之前的優惠部份我們要補收回來!這樣大大會欣然接受嗎?

或許我沒有大大這麼聰明,這麼合理事情我都沒想到。我也並非要佔中華電信的便宜,只是有所疑問,所以提出問題.再次謝謝大大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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