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昨天半夜Po的文,不到24小時回應就破百了。小弟我是三個月前才用NT$8990買了A86+平板,當時還在01Po文宣傳這個特價訊息。我當初就是有先確認過A86有在Lollipop升級公告中才買下去的,否則我應該會選Padfone S。我發這篇其實不想去討論華碩這樣做對不對、好不好,而是想了解,中華民國法律是否有明確規定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先官方承諾會升級,而且連時間都訂出來了,但結果卻不行)。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但好像沒有人從法律觀點來談?
Stinger wrote:小弟我是前幾個月才...(恕刪) 不意外呀最近的華碩就跟小米一個樣共通點都是賣便宜沒在管品質的也都出行動電源較勁OTA更新也都常常比誰不穩定甚至連安卓版本升級兩家都一起開芭樂之前的PF2升級就敢在最後一天才出來且更新的亂七八糟的PFI還曾經放鴿子過還有PFS的NFC退貨還只限制北中高三地誠意方面如何可想而知
可以循PADFONE S當時的模式去申訴也許會成功不過因為電子錢包卡在硬體所以華碩無法改善只能認賠但是升級是軟體的部份把華碩逼急了也許真的能逼出一個5.0可是後續BUG的修正搞不好只能自求多福畢竟NPFI已經上市超過一年半了(沒查錯的話)升級週期也已經差不多了而5.0的BUG真的還不少想爭取可能也得做好心理準備說真的可怕的不是不給升而是升了之後就放生了5.0的世界真的很可怕Stinger wrote:沒想到昨天半夜Po...(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