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嘟嘟 wrote:
請問小沙子你就是Dr. Zen 內測達人 沙沙比 嗎 發表會有看到你的樣子
哈哈,我不是喔!
沙沙比在01另有帳號,好像是英文的:sasabi.....(忘了怎麼拼的)
bhis wrote:
新法19條: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
都是無論高低都不準限制,
根據為法律解釋的最基礎---文義解釋,
且任何解釋都不可超出文義之射程。
邏輯上"自由決定價格"就包含任何價格,比參考價高當然也是文義射程內。
sniperone wrote:
您好,前面有些版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