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潮或氧化和故障)不一定可劃上等號!

teng158 wrote:
退休了!有個新目標也是一件好事!


是該準備寫(陳情書)的時候了!

teng158 wrote:
是該準備寫(陳情書)的時候了!


我想行政程序應該會在第二次協商走完!
陳情書也寫好了!
【陳情書】:手機所謂的(受潮)所衍生出不保固而損害消費者權利。
想要爭取權益
相關舉證是要自己來做的

如前面幾樓所言
原廠為何要為不利己的事去做召回檢測?
當問題大到一個程度時(例如Note7爆炸)
原廠自然會不得不去做相關檢驗及證明
但在此之前
就是消費者自己要去做證明了

既然你都說你退休了
那相信網路號召你所要求的那些條件
自行做檢驗檢測及證明應該不難吧?
(那幾個取樣100件的…)
不過連上一篇要你提供自行拆機照片都做不到了
嗯…………

今天就算原廠出來做驗證好了
難道你就會相信所謂的"原廠驗證"了?
別傻了!!
現在問題不就是原廠說受潮不保固
而你已經在質疑且不接受了?
然後又要原廠出來為你做檢測?
你真的以為付了錢就是大爺@@
nentendo wrote:
想要爭取權益
相關舉證是要自己來做的



(只能說繼續努力)
先用(陳情書)
打破***行政院消保會98.02.25新聞稿( 手機受潮不保固!誰來認定?手機如何不受潮?行政院消保會告訴您!)這個文件
teng158 wrote:
(只能說繼續努力)先...(恕刪)



自己什麼佐證都無法提出
只要求業者提出相關舉證
然後又不相信業者的說詞

還真天真的以為單靠陳情書就可以推翻公告啊……
nentendo wrote:
自己什麼佐證都無法提出
只要求業者提出相關舉證
然後又不相信業者的說詞
還真天真的以為單靠陳情書就可以推翻公告啊…


若我自己拆開手機,就不保固了!也就是過保固了!
只有和手機廠商一起鑑定,釐清故障點!
是否能推歡公告,我不知道!
(只能說繼續努力)

teng158 wrote:
若我自己拆開手機,...(恕刪)


大大可以叫原廠提供阿,去Zentalk反應不就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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