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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7abs wrote:
台南今天到貨了,比想...(恕刪)
一樣是4/21日訂貨,我的目前卻是6/6日以後順序出貨..
而且發現"商品快照"已被撤掉,幸好我有備份,pchome在搞什麼鬼..
目前我已回信不接受那所謂100元積點,有夠爛的補償,而且只能折扣20%
我還要花500元買東西,才能扣那100元,真的很不能讓人接受。
剛查了google,看了蘋果網頁,難怪pchome要把"商品快照"撤掉...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指出,《民法》規定一旦交付定金,除可要求加倍歸還定金外,如有因未及時交貨受到的損害也能求償,建議民眾留著相關單據以便求償。
預購商品須知與申訴管道
.保留預購商品說明及廣告等相關文件
.透過目錄預購等訂購,到貨後有7天猶豫期可退貨
.定單或契約要詳細載明出貨日期,最好請業者載明延期的賠償措施
.萬一延遲交貨,消費者要保留因而受損證據,如相關支出單據等
.廠商遲不交貨可要求退回兩倍定金或等待期間相關損失
.如有爭議,可撥消保會1950,或消基會(02)27001234諮詢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會、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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