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ckwillie wrote:區公所寄來一份公文...(恕刪) 因為公所的作業疏失,導致把你原本聽障輕度誤植成聽障中度,如果你要改回正確的聽障輕度,請你在107年4月27日前攜帶身分證,印章,1吋照片2張及原身心障礙證明辦理重新鑑定,若沒去辦的話,公所會自行於電腦重新更正你的身心障礙等級為第2類輕度.若有疑問可以電洽承辦人員按公文來說,如果你原本就是屬於第2類輕度,其實不用再去重新鑑定,時間到他們會自己更正,若真的不確定,還是電洽承辦人員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