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AP wrote:跟據我花了六萬塊買了王司令號稱是ARMANI布料做的西服被師傅笑了快半小時....還說為什麼ARMANI的布料卻連布標都沒縫?何況外面的店家跟本拿不到ARMANI的布,你在挑布的時候有看到ARMANI的字樣嗎?我仔細一想才回想到,哎、還真的沒有見到任何ARMANI的字樣一套六萬,拿到這種連線頭都沒剪乾淨的西裝,被笑到爆!(恕刪) 這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罪了吧不是口口聲聲說要告人現在怎麼不敢出面,顧工讀生來顧店了?
dunhilldun5168 wrote:這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罪...(恕刪) 在台灣很多人說要「告人」都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搞到最後都是不了了之的,你看隔壁鞋版之翼不是說要告L大嗎,現在都還是沒半點實質行動
葡萄可樂 wrote:我疑惑若真的爛!為何能提告毀謗、妨礙名譽?若判決證明真的爛!那提告人(店家)是否犯謊報罪名(判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恕刪) 依我粗淺的法律常識訴訟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人人都可以提告,愛告誰就告誰只是告不告得成、會不會勝訴又是另一回事先告先贏,先聲奪人只是一種手段、一種策略一種造成對方心理層面不安及威脅的運用至於會不會成,經我詢問我智商等於0的膝蓋我的膝蓋說,不會成立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