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胡 wrote:你沒看懂我的文嗎?...(恕刪) 應該是你的標題引人誤會啦LV應該沒有比較容易被偷畢竟著個牌子的東西滿街跑跟菜市場貨或沒兩樣小偷應該只是看中裡面的財物總之趕快註銷被偷走的卡片效力比較重要
hujojokid wrote:Tokyo 胡 wr...(恕刪) 奇怪了,我是搭車,不是酒駕欸,你遇到亂繞路的司機,態度又差,或是說你嗑藥的人,你可以心平氣和我沒辦法,我不是佛祖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要求別人,我犯的錯誤是,去錢櫃有喝酒,沒注意皮夾,遺失或被偷,請問有犯法嗎??我知道有些人思想負面,喜歡檢討被害人,我喝酒然後他連嗑藥都出來了!這也是誇張,敢說別人嗑藥,空口白話,我都敢出來檢驗了,然後又有人說這樣要跟人賭博,說真的啦,說一個女生嗑藥比她賭博更過份,講一講人消失,居然有人護航有的計程車司機本來就是看客人路不熟,或是狂飆,然後過頭,誰不知道??難道跟朋友在錢櫃喝個酒,晚上十點多回家,這樣也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