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蔣院長~小的有疑問。我們都知道偷渡廣告打得很招搖的業配文要迴避回文,但若版上出現“疑似”業配文但寫得還不賴的文章能回嗎?小的並沒有要幫忙不付費的寫手圖利,只是想問清楚避免觸雷,這樣。....(*^.^*)---------------------主要是,不喜歡明明沒違規也認真回文,卻跟著樓主進資源回收陪葬。
院長我有問題,現行的黑名單方式有問題,我舉例如下,A把 B黑了,但B目前並沒有黑A,現行的方式是...........雖然B並沒有辦法閱讀A的留言,但是他從頁面的顯示可以知道A在某棟樓有留言,那問題是,如果現在B也想要把A列入黑名單(反擊),但因為B沒辦法去閱讀A的留言,所以也沒辦法去點擊A的頭像以便去到A的首頁(因為要把人列入黑名單必須要到那個人的首頁),那這樣一來B不就沒辦法把A列入黑名單了嗎?所以目前01採取的方式是先下手為強嗎?只容許A把B列入黑名單,當B一旦被A列入黑名單之後,B就不能把A列入黑名單了,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先把人列入黑名單的A的身上,這樣好像不公平吧。
我就是香蕉 wrote:院長我有問題,現行的(恕刪) 我再說詳細一點..............如果A先下手為強把B給列入黑名單,那A就等於有主導權了,因為A把B列入黑名單之後,B就沒辦法反擊也把A列入黑名單,於是掌控權就完全在先下手為強的A身上,當A不想讓B看他的文章時,他把B列入黑名單,而當A想看B的文章時,他可以先把B解除黑名單,等瀏覽完B的文章之後,他再把B列入黑名單,所以A想黑就黑,想解除就解除,等他看完了就再把B列入黑名單,這期間B就等同於任A予取予求,這樣的方式我覺得有很大的問題,因為這就變成先下手為強那一方的單向的操作,不符合公平的原則,我認為還是原本的方式比較好,因為原本的方式給予雙方都有將對方列入黑名單的機會與權力(不管是誰先黑誰,雙方都有權可以隨時把對方列入黑名單或解除黑名單)。以上請院長斟酌,謝謝!
我就是香蕉 wrote:我再說詳細一點......(恕刪) 你想的好深入!!!這樣真的先黑先贏!如果改黑名單需跟站方購買,其實也不錯(1個10元)現在黑名單都被爛用。有時候沒跟對方聊過天,也被黑…長的帥~就討人厭嗎?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長的帥~就討人厭嗎? 這是有可能的,你比對方帥,對方基於忌妒就會想把你給黑了,或是你比對方風趣幽默,對方出於忌妒也會把你給黑了(目前我大概就是碰到這種情形,當然長得帥可能也是部份原因)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你想的好深入!!!這樣真的先黑先贏!如果改黑名單需跟站方購買,其實也不錯(1個10元)現在黑名單都被爛用。有時候沒跟對方聊過天,也被黑…長的帥~就討人厭嗎?(恕刪) 真是黑人問號!?....(*O.O*)我就是香蕉 wrote:這是有可能的,你比對方帥,對方基於忌妒就會想把你給黑了,或是你比對方風趣幽默,對方出於忌妒也會把你給黑了(目前我大概就是碰到這種情形,當然長得帥可能也是部份原因)...(恕刪) 蛤!長得帥又講話幽默 會得罪到人喔?又不是引戰罵人,為什麼呢?....(*O.O*)
我就是香蕉 wrote:不是蛤啊,跟蛤啊一樣都是水產,但是是另一種生物,也常常跟蛤啊擺在一起賣,沒錯,長得帥又幽默的我就是得罪那種生物(恕刪) 噗~笑到臉頰好痠痛。香蕉哥哥把惡魔島搞得好歡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