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喜歡的一則外電消息是哪一則?請附上文章連結。
[外電消息] 摩托羅拉發表三款高速手機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67&t=2928273
2.承上題,為什麼?
本來對moto的智慧型手機沒任何的興趣,
直到家人最近拿了moto xt910 maxx回來使用,
大容量的電池、4.3吋大螢幕、qHD解析、800 萬畫素自動對焦相機、LED 閃光燈...等
也許上述這些其他家都辦得到甚至更好,
但moto xt910 maxx的外表真的設計的很有質感,當初在網路上看都覺得還好,
等拿到實際機子的時候我才真的是對moto完全改觀....
實在是太棒了阿!!!!!也省了一比買手機殼的$$$~

(所以看到這則外電的時候,我對Droid又不小心心動了...)
[外電消息] 蘋果發出媒體邀請函 9/12舊金山見
2. 承上題,為什麼?
期待蘋果新設計~也可以終止一堆網路留言~看到膩了
[外電消息] 傳布魯斯威利告蘋果事件引發對數位內容權利的關注
2. 承上題,為什麼?
對於這則外電消息,雖然老布的夫人艾瑪漢敏(Emma Heming)事後在推特(twitter)說這並不正確的消息,但卻真實引起許多的人的思考討論,因為此消息一出,很多客戶覺得與其少那一百元,但死後最後什麼都沒有,傳承甚至可能"觸法",到不如多加個一百元,確實擁有所有權,而且還多了現在買實體音樂或DVD有的手冊或小禮物,也不會"觸法"。得確在合約上已有註明這算是個人租用,但個人租用的定義卻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大部份的人幾乎都認為是挷在那個所謂的"個人帳號"上的,所以這點其實是有機會可以去討論的空間,蘋果及各家所伴演謂的數位媒體科技中間商,要如死認定這個人已經沒有權力使用這個帳號!?難道會有人會主動開死亡證明給這些廠商?因此大部份會產生爭議的都為較出名的名人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但事實上兩邊其實都有問題,雖然這些廠商有"明文說明",但卻沒一個標準的手則,而家人的使用也算"違法",那是否家人在他活著的時候,不小時開到他所購買的"個人"音樂就算違法,因此我很在乎這個外電消息,智慧財產權是十分重要的,但如果可以的話,各家中間者(蘋果、亞馬遜…等)最好可以提出兩種的購機制,一種為無法下放,另一種是能跟原使作者談好能能完整可以合法傳承給血親的更加合理機制。
--->[外電消息] 傳PS4支援4K解析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1&t=2905784
2. 承上題,為什麼?
--->希望能玩到更好、畫面更漂亮的GT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