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i Skylar wrote:實在看不懂有什麼好頂...(恕刪) 大家抵制的, 不是新車從出廠到交車給消費者手上, 不能發生任何損傷,這種事難免會有, 大家抵制的是, 車商被抓到以後, 面對消費者的處理方式與態度, 怎麼反而幫這種不負責任的車商說話, 批評抵制的人呢?
inconceivability wrote:我不是很懂這個判斷式鈑噴跟換門是怎麼區別?有防偽常理推斷不是應該是原板件嗎?那不是應該傾向重新鈑噴才對怎麼會是換門呢?不知道是不是律師的建議但看起來賭太大,車子寧願不使用就是要賭全賠 沒人懂阿!車廠自始自終都沒解釋原因這也是讓車主不爽的原因之一聖嚴法師說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這車廠連面對都困難,如何做到後面的收尾.....
這件事結論只有2個:1) 法律判決得出:「漆面非原件」、「板金工藝也非原件」,然後都發生在交車前。解讀是:這兩樣不構成整個車門都是瑕疵。所以跟一審判決不同。但是OOOO的聲明書只有說,法院說「漆面非原件」。沒提到單門的工藝跟其他的門都不同。2) OOOO還說:就算今天這個門「曾遭更換」,也不是瑕疵。這句話裡門本身是不是瑕疵,不是重點。而是是OOOO針對車門是否有被更換,去做解讀。總之我賣啥,你消費者買就對了。
依然符合我的疑問為什麼一開始就認定是「換車門」...既然防偽在為什麼會認定是「換車門」如果是原件拆卸處理會比較說的通當然因為這樣造成以後,額外的折舊損失當然車商要負責理想的情況下車商本來就要誠實告知並負責額外的折舊損失,而不是玩躲貓貓,被抓到再說但從01上的其他案例就知道,理想終究是理想...現實中根本不會有車商主動誠實告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