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i台北旗艦中心】內湖奧迪之詐欺行為 (6/6更新)


orangebear1006 wrote:
保險當然是把風險轉...(恕刪)

不一定吧!要看你的保單是怎麼保的,而且保險公司本來就有權不賠新的,他們一定是以恢復原狀來處理,真的修不了才會換新的。除非車主保甲式保險或乙式險。
我想大家應該都很納悶...

樓主只有貼出估價單..
實際維修的工單又沒貼出來, 也無法確定到底做了甚麼...
建議樓主應該快快將實際的工單公布出來..
保養廠如有錯理當譴責並追究後續相關責任
如果是誤會也趕緊澄清..
希望能勿枉勿縱才是..




jht56789 wrote:

重點是保險公司都已批示會賠付零件了...

保桿+下巴共三萬八千多的零件保險公司已確認會賠付

但是車廠只給車主磨一磨補一補噴一噴

那新品跑哪兒去

這套內帳做得真是漂亮

這跟新竹收錢開定位工作單卻自行省略未施作似乎有以曲同工之妙

不過奧迪也不會在乎的

出了包給點好處摸摸頭就過了


請問一下,如果是更換新品,那可以跟保養廠要求取走換下的零件嗎?
三、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何?詐欺罪的追溯期間多久?
(一)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例如:中古車商出售汽車,對於該車發生過重大車禍一事不向購買者告知,使購買者仍為購買。
2. 被害人陷於錯誤: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3. 處分財產: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
4. 財產損失: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
5.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所以說,所謂詐欺罪必須是行為人使用詐術騙被害人,使被害人因為行為人使用詐術而陷於錯誤,被害人又因為陷於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例如:交付金錢或財物),導致被害人或第三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二) 追訴期是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得提起公訴或自訴。也就是說過了這個法定期間,就不能因為他之前的犯行去起訴他。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法定刑罰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故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犯罪重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溯期為20年,所以詐欺罪的追溯期為20年。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80條第2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則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steph168us wrote:
我想大家應該都很納...(恕刪)

樓主也沒貼出事故照,而且應該是車主自己要跟保險公司聯絡理賠,完全丟給台奧感覺怪怪的,這件事情,車主您,應該把您跟保險公司的談話,也PO出來,看是台澳的問題還是保險公司不理賠,畢竟保險同意理賠,也會告知車主,車子出險狀況,這點車主完全沒提
之前買過A6少開就換了⋯⋯太多的因為?

估價單上
保險公司似乎已經做了理賠結論...



impactkai wrote:
樓主也沒貼出事故照,而且應該是車主自己要跟保險公司聯絡理賠,完全丟給台奧感覺怪怪的,這件事情,車主您,應該把您跟保險公司的談話,也PO出來,看是台澳的問題還是保險公司不理賠,畢竟保險同意理賠,也會告知車主,車子出險狀況,這點車主完全沒提


dyufish2001 wrote:
本人為17/18 A4 Avant B9車主;2017/12/31於內湖奧迪完成新車交車,但不幸在2018/1/7於北投區遭後方汽車追撞,並於2018/1/8回內湖奧迪由陳主任進行維修評估,當下確認後保桿及後下巴受損,因我的新車才剛牽1個禮拜,所以我明確要求更換全新後保桿及後下巴,而陳主任也立即電話聯絡保險公司(華南)告知我的要求;事過幾天陳主任回電告知保險公司已確認可以更換全新後保桿及後下巴,但因後保桿無庫存需下訂從德國送出,要我等候通知回廠進行更換全新後保桿及後下巴。終於在2018/1/29由業務通知後保桿已到廠,維修需要5個工作天,經過協調後也確實於2018/2/5由業務協助到我公司協助牽車回廠,2018/2/9完工後也由業務協助將車開至公司交車給我,因為2/9當天戶外下雨寒冷(我也已在公司外面等待超過半小時),所以當下我沒特別檢查就把車開回家,但悲劇就在3個小時前發生(2018/2/12 23:30)!!詳細檢查才發現後保桿及後下巴並無確實進行全新更換(後保桿僅用補土修補噴漆、後下巴完全無修補及更換),內湖奧迪此惡劣行徑已實屬詐欺行為。
因憤恨不平且擔心其他消費者再受騙所以決定將內湖奧迪之詐欺行為公布於此!!以上所陳述皆是事實且有相關實證!!我就等著內湖奧迪怎麼給消費者交代!!
補上照片(維修單)

...(恕刪)


照片中的這個地址

台北市舊宗路二段1號

好像改成特斯拉,有段時間了...

谷哥的圖是特斯拉

樓主是1/8

是不是有我不了解的地方??????



點我看谷哥街景
都下班了
所以樓主還在嗎?
又是利用網友帶風向
PO後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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