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下產線原裝來台-> 到港後發現運送中午有一片車門受傷->台灣原廠更換原廠新車門->重新噴漆+噴防偽碼->交車給車主
交車一段時間後才被發現重噴的門有色差-> 台灣原廠不承認非原鈑件->告到法院
原廠認為,不管是在產線還是運送途中發生瑕疵,是在原廠用原廠件重新處理的,都算是原鈑件新車
消費者認為新車下了產線之後才更換的原廠鈑件及噴漆,都算是非原鈑件瑕疵,這就是認知差異
就像中古車小擦撞換過葉子板不算重大事故,認證是可以過的
對消費者來說這就是事故車,居然還能拿到認證,這些認證根本沒用
台灣消費者對於原板件原漆的要求確實是稍微嚴格一點點
但我個人對此事件只有一個感想,台灣原廠的噴烤技術太差,直接拿個色號簡單噴噴就了事,如果不是連新車噴漆都有色差被別人看出來,也不至於會到現在這個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