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永業的處理方式並不是很周到也很潦草,但他們會用這種處理方式也一定有他們站得住腳的地方,並竟也是間大公司,卻做出這種小家子器的方式,讓人無法苟同,難道他們的商譽只值30000?小弟也支持這次活動,畢竟這次他們成功了下次出問題時也一定會用這種態度!
thomas1217 wrote:我完全同意樓上大哥的...是不是先要有一個召集會議。哪為大哥可以帶頭出面阿。(恕刪) 永業終於出面回應了.(已收到永業3萬元的折價卷了).雖不滿意.但至少有動作了第一次親身經歷網路世界的力量當然是由顏大哥與DOD大帶頭沒有他們的出聲.永業也永遠店店吃三碗公的謝謝您們!
我的想法1.總代理會說,當初交車時你們已經簽名嚕怎可反悔嚕2.不能依據以交車當時為主當作藉口.要不然代理商不要發廣告促銷3.既然承認錯嚕,就要把東西裝回去,而不是以30000元作合解之用4.若政府與法院判消費者勝,代理商必須花coco請德國原廠派工程師拿料件來台裝這筆費用不少,代理商才會用30000來合解5.大家是爭理非爭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