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flash5811 wrote:
各位大大能不能给我一...(恕刪)
請問各位大大車主,我也收到了,可以用存證信函寄還給他們,表示不能接受和解嗎?
malarlin625 wrote:
本來看到這帖就想跳掉...(恕刪)
大秧 wrote:
其實以前就曾經貼文建議過了,再重複一次吧。針對未裝DPF與配備表不同,以物之瑕疵及不完全給付求償,有非常大的勝算,不過應該以DPF之價差為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要求退車就不可能了),又據稱DPF約值8-10萬元,故應該每人可勝訴8-10萬元。又倘若原告人數眾多,則每人分擔之律師費用就可以降低很多(當然當原告數很多時,律師費用會不只6萬元,但也不用以人數乘6萬,我評估若滿10名被告,每人之律師費應只要1萬元),若能如此,各位大大既可以勝訴取得7-9萬元左右之賠償,也可以教訓不負責任的企業,是一舉兩得的事。但若只是因為不甘心,覺得寧願出6萬律師費,而後取得2-3萬的賠償結餘也無所謂,那就不容易成功了,最後也會成為一盤散沙,因為鬥氣是無法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