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保時捷caynne 柴油車主們請來簽到,我們己經準備向永業求償..


suflash5811 wrote:
各位大大能不能给我一...(恕刪)

請問各位大大車主,我也收到了,可以用存證信函寄還給他們,表示不能接受和解嗎?

thomas1217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車主,我...(恕刪)


雙掛號
存證信函
回寄
連同抵用券一起
我也收到了.以下是翻譯:

非常感謝您的E-mail從2012年3月21日。

我們很遺憾得知您有您的保時捷卡宴柴油的關注。請接受我們真誠的道歉,結果造成明顯的失望。

然而,我們懇請您的理解,我們無法從這裡解決您的問題直接。因此,我們從保時捷亞太私人有限公司聯繫我們的同事對自己的評價和處理。在詳細的背景資料,以便為您的案件處理與精度要求,首先必須收集之前可以發送給您答复。

負責專人對你的關心,將很快與您聯繫。

可能我們懇請您在此期間忍。

此致
lujabin wrote:
發起人不是已經不向永業提告了嗎? M大你還要繼續嗎?...(恕刪)


lu大.我是怕又萬人響應一人到場.
如您確定真的想告.再告知我一下!
重複發言
xxxxxxxxxxxxxxxx
請刪除!
mm大 谢谢翻译!要告也算上我一个。
本來看到這帖就想跳掉
真的很傷心!本有滿腔熱血想跟他幹到底
結果車籍資料給了卻有人喊停,不告了(誰都沒錯)
心冷了

-----------------------------------------------------
問過同是車主的律師,也問過其他律師
這案應該會贏!只要民事庭判就可以,大概也不會有2審
所以問題來了...
律師費一審大約是6萬加上裁判費(幾千)
原廠一直告訴你無法裝回去(鬼知道是不是如此?),所以會有求償金額
他輸了賠償你、但扣除律師費就剩差不多他施捨給你那些3萬侮辱金!甚至更少!
問題是要不要爭這口氣!告他到底!

還是告他到底要她裝回去死不和解!要這種奸商付出社會代價
這種事發生在美國那公司會被告到倒閉....在台灣?

-----------------------------------------------------
給國外信目的應該是要他們喚起(或施壓)台灣代理良心!問題台灣代理有嗎?
個人認為想要公理正義...就找律師告吧!
反正只要給了資料、一切都是律師出面處理,他會跟我們報告所有事情
賠多少當作次之,要犯錯的人付出代價!
對自己一個交代!

還是有人認為多給個一兩萬就可以。那是不同的思考模式!(私了就可)


malarlin625 wrote:
本來看到這帖就想跳掉...(恕刪)


個人是傾向法律途徑解決,但仍想等待Porsche亞洲總部的回音,看他到底怎麼說....

有人有收到回覆了嗎?

malarlin625 wrote:
本來看到這帖就想跳掉...(恕刪)



其實以前就曾經貼文建議過了,再重複一次吧。針對未裝DPF與配備表不同,以物之瑕疵及不完全給付求償,有非常大的勝算,不過應該以DPF之價差為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要求退車就不可能了),又據稱DPF約值8-10萬元,故應該每人可勝訴8-10萬元。又倘若原告人數眾多,則每人分擔之律師費用就可以降低很多(當然當原告數很多時,律師費用會不只6萬元,但也不用以人數乘6萬,我評估若滿10名被告,每人之律師費應只要1萬元),若能如此,各位大大既可以勝訴取得7-9萬元左右之賠償,也可以教訓不負責任的企業,是一舉兩得的事。但若只是因為不甘心,覺得寧願出6萬律師費,而後取得2-3萬的賠償結餘也無所謂,那就不容易成功了,最後也會成為一盤散沙,因為鬥氣是無法持久的。

大秧 wrote:
其實以前就曾經貼文建...(恕刪)


大秧大大的想法非常實際也夠理性,雖然心理不舒服但是不能動氣,用智慧及法律來處罰這種驕傲的公司。
現在我們需要一位願意出頭的人來發動,不知這位大哥願意挺身而出嗎?
依您的意見只要十位就夠的話,那應該很快就成案了。
這是台灣消費者奮鬥歷程的里程碑,
以前發生的狀況是金額少,苦主是中下階層,無力自付訴訟費用;
現在狀況是金額高,苦主大都是中上階層,有能力為自己爭一口氣。
如果連有能力為自己爭一口氣的消費者都不願意,
那以後就無解了!
大秧 wrote:
其實以前就曾經貼文建議過了,再重複一次吧。針對未裝DPF與配備表不同,以物之瑕疵及不完全給付求償,有非常大的勝算,不過應該以DPF之價差為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要求退車就不可能了),又據稱DPF約值8-10萬元,故應該每人可勝訴8-10萬元。又倘若原告人數眾多,則每人分擔之律師費用就可以降低很多(當然當原告數很多時,律師費用會不只6萬元,但也不用以人數乘6萬,我評估若滿10名被告,每人之律師費應只要1萬元),若能如此,各位大大既可以勝訴取得7-9萬元左右之賠償,也可以教訓不負責任的企業,是一舉兩得的事。但若只是因為不甘心,覺得寧願出6萬律師費,而後取得2-3萬的賠償結餘也無所謂,那就不容易成功了,最後也會成為一盤散沙,因為鬥氣是無法持久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