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3555635 wrote:漲價四十萬?!這個消...(恕刪)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須同時符合下列四要件,才給予減稅優惠;一、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二、排氣量在3,000立方公分以下;三、油耗值達19公里/公升;四、碳排放量在120公克/公里以下者,才能適用貨物稅永久減半徵收的租稅優惠。(引用中央日報)政府再搞什麼也沒有緩衝期!難怪會輸到脫褲~
vickch wrote:政府再搞什麼也沒有緩衝期!難怪會輸到脫褲~ 取消補助已傳言很久, 原先的法令也是一紙行政命令.選舉前若宣布取消補助, 搞不好票還會多一些.當看到和泰汽車在行政命令下賺大錢, 對日幣貶值又裝瘋賣傻,假如你是政府官員, 還無作為, 那需要政府幹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