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gamamafju wrote:.....就事論事不要一直當鍵盤柯南好嗎? 你講別人「鍵盤柯南」,你自己有開車嗎?光是你講的這句「行車記錄器的視角是比實際駕駛座的視角大而且沒有遮蔽的」, ← COPY 下來!我就心存質疑。
hjfrank wrote:你去查查我 PO 過...(恕刪) 我從未成年就開過車...(不良示範,請不要學習)開過的車種也算多,更別說當兵是在運輸單位,很明顯這種事情實在難以預料,依照經驗法則牠應該只會切一車道,哪知道會再過來,且偏偏都在兩車的視線死角,您的是意思是說無緣無故被樓上的盆栽砸到,要怪苦主說走路怎麼不看樓上?那到底走路要看地上還是樓上?ps.翻你過去的文?那也只是證明你有開車,不代表你真會開車...hjfrank wrote:你講別人「鍵盤柯南」...(恕刪) 人的視角的確比市售大多行車紀錄器視角來的廣(120度),可是在高速下,人集中注意力又看的遠,視角自然就變小...(有效視角可能差不多30)你就別再爭了,更難看而已...
hjfrank wrote:你講別人「鍵盤柯南」,你自己有開車嗎? 小的雖然已經過了合法允許考照年齡下限許久,但是我想我的開車資歷比眾多前輩還有經驗豐富的駕駛少多了,算算也只有七八年吧我想畢竟不是每個人考到駕照就馬上有車開,所以我先跟大家說聲抱歉,我連鍵盤柯南的邊都沾不上。如果小的以後有類似的情況我一定會先說我自己沒有注意到對方惡意的侵略性駕駛行為造成意外,我有一半的責任,還請大家見諒。
Cromarti wrote:奇怪車子就沒人家會跑保時捷就已經靠上來了 你還擠到人家旁邊去那不是找死嗎怎麼這年代有裝行車紀錄器的開車比沒裝行車紀錄器的還怪不要老是以為裝了一部行車紀錄器就有神功護體嘛台灣行車紀錄器歪風 政府重視一下好不好啊??? 所以大家要記得,就算對方違規在先你還是要讓一下,免得人家說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闖進來~
hjfrank wrote:光是你講的這句「行車記錄器的視角是比實際駕駛座的視角大而且沒有遮蔽的」, ← COPY 下來!我就心存質疑。 歡迎您實際比較並且提供您的心得分析,小弟虛心接受,我是不知道目前有幾台車的A柱可以隱形然後肉眼的清晰可視角左右超過100度,但是承小弟前述,我只是個開車沒幾年經驗的菜鳥,諸多知識還不是那麼的健全,望前輩不吝分析指導。
WillyUeng wrote:翻你過去的文?那也只是證明你有開車,不代表你真會開車... 是呀,不過我發表的意見都可以讓大家來公評指教,that's ok!根據我自己的駕駛經驗,他如果有在做閃璧是躲得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