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lai599 wrote:
如果是"瑕疵"或是"設計"的問題,三萬我都嫌貴,因為這不是消費者的問題,車商要負起責任!(恕刪)
我連1毛都不願意出…商品瑕疵問題本來廠商就要負起全責,除非不想賣了。
而且,進一步說,若廠商明知商品有問題,又刻意隱瞞大力促銷,那又該負起什麼責任呢?
凱文史都華 wrote:
若不是瑕疪何必召回?
召回又不好好處理,又處理不好,
一顆DSG貴森森,過保修DSG的費用誰受得了?
能保證換DSG(總成、閥體、電腦),就不會再發生死亡閃光?
還是其實換個油品就行了?
請VW保固十年,DSG總成價格壓在10萬塊才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