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從去年一直到今年在那路段遇過好幾次了,一次約10台左右,幾乎都是Golf,懶得跟他們鬥(也不用鬥啦,看到他們從後面過來就方向盤左右搖一下,看看他們怕不怕撞!?),就讓旁邊了!從那以就對Golf的形象跟「硬皮鯊」劃等號了,沒錢買跑車沒關係,要留最後的格啊?反而遇到幾次法拉利看後照鏡遠遠看到快速衝過來,但是到車陣後後都會減速,等安全超過後再大腳油門狂爆呼嘯過去。而Golf都是遇到車陣不管大家死活,用鑽的過去,大家都很危險。但是過去後,加速的氣勢、聲音就像土炮!真的很生氣,要死自己去死,別拉無辜的路人。結論是千萬跑車的車主命比較值錢,Golf大概趕打卡比多啦!?不知道...以上為個人感想,不代表每個Golf車主都是這樣!
kazzy wrote:今天北上走國道三號在...(恕刪) "超速"部分一定無法舉發~就算他開200掃過你,你寄影片還是無法針對超速這部份舉發,因為不是警察+沒科學儀器但是對於沒保持車距、沒打方向燈部份,就很OK了,影片寄去就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