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ch wrote:
突然想到,以前...(恕刪)
Grand Livina
還是不要吧。我會把那台車稱做「行李空間比較大的Livina。
2011年,我正好要買70~90萬元的5+2。
Wish, Imax, Grand Livina都看過一輪。
Mazda 5/ Imax , Wish的第三排都算是應急的備用位置。Grand Livina 更小。
有常要使用第三排座位的,別選這台。
但是把它當做旅行車倒是不錯。
而且Mazda 5/ IMax 在小改款後,有一個休旅車最重要的配備,就是第二排出風口,而且還能調整風速,對舒適度改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