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011 wrote:哈!樓主看來也不是第一天混01的,還知道要把照片中的斑馬線部分裁掉再PO(右邊空白卻有編號),可惜為了有效徵求目擊者而保留了路標被9F的街景圖給出賣了你的用心又是個取暖不成反被砲的實例.. 還特地申請了一個新帳號上來PO這篇,真是太有心了
建議一下, 我從開車到現在十幾年,1. 從來不停巷子, 無論多好停都一樣不停2. 沒必要不停路邊停車格3. 去一個地方, 我會先做功課找室內停車場4. 如果當地沒停車的地方, 寧可不開車這樣保護車子, 也可以免去不少困擾
lululu1207 wrote:我怕別人撞我的車,可...(恕刪) 你妨礙交通都不會良心不安,那撞你車的人幹嘛良心不安?更何況這根本不構成肇逃,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先去多唸兩年書吧~我也有開車停車的困擾,不過我寧願花時間或繞遠路找合法的車位,也不會去停在那種明顯妨礙交通的地方。恭喜你,被撞倒剛好而已,沒有被撞又被取締,直接繳兩次學費就該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