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意見:
第一點:接上樓上的~找撞你的大車駕駛員當證人。
事實上,攔檢的員警後來做筆錄時特別把卡車司機請到別的地方做筆錄, 以合理的推論,我很擔心卡車司機的筆錄將會導向員警完全沒有做出攔車動作,或是過失多在我那個方向。如果是這樣,我只能期待依現場圖及照片,車行鑑定能夠比較客觀判斷即可,我也同時要求製作同車乘客的目擊筆錄補強
第二點:國道警車上目前都有值勤時要開的監視器記得可照前後,這樣知道如何做了吧!
第一時間我就有要求他們保留監視器,可惜的是,由於鏡頭偏乘客方,所以雖然有照出來撞擊瞬間,但是沒有照到員警的相對位置
第三點:如果有保險可修車,一、二點就算了。
我是有全險, 對方營業車應該也有,也只能期待這個方向,國賠不排除提出, 但是困難度的確比較高
,...好像也是交通警察指揮不當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