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自己曾經為了找能放下三張汽座的車子,一直在等VW的new Sharon,沒想到看到VW這次的新聞。

突然想到:如果單純就買賣契約的法律觀點,VW這種行為是否算是詐欺呢?

因為印象中廣告不實,可能違反的法律包括詐欺、消保法、公平交易法....

如果車主要求,不知道可不可以求償甚至解約? (要求VW依當初價格將車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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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台灣.大家愛好和平.車商應該也不會被怎樣.別想太多了.
台灣人會對22K說"沒救了"

然後對大車廠商說"人家很有誠意了"

你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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