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wave wrote:
樓主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說,先釐清有訂金跟定金兩種,你付的是哪一種?
https://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108063
如果是訂金那只是優先購買權,民法是沒有訂金的規定的。杰運的文稿是用訂金。
另外業務在售出前有電話聯繫你,但是你沒接,這點很重要卻沒寫在本文內。
我就問一個問題,如果你都不接電話(例如電話遺失、被偷、很忙、今天沒心情),那台車是不是就不用賣了?
就像是餐廳訂位,預訂時間到了你沒來,難道是一直不接受下位客人?
簡單說,樓主就是把訂跟定搞錯了。
請問你是公司的人嗎?事情昨日就已告一段落,這樣的留言實在難以想像教育訓練!!
如果是就請表明身分,我之前也有提過,如有爭議可以比照機油事件開直播我願意公開談!!
首先回答你的質疑,所謂"通知"法律上有明確定義,我們這邊也不咬文嚼字
簡單說,是只要有撥電話就算通知還是要通上話才算?
是有多急著成交?一通未接來電你的認知就算通知嗎?
那催繳通知也是一通電話就可直接扣款或查封你的帳戶嗎?
另外,為何你總是用未發生的推理去解釋已發生的事實呢?
現實生活中不是偵探柯南,可以一直演下去,你的"如果"我也不知如何用"如果"來回應~
你也強調一通未接來電是簽約前想要通知我,今天溝通時我也說過,是簽約前通知或簽約後告知?公司應該很好查證~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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