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首先發明滑動解鎖的NOKIA不去告蘋果抄襲呢?

從影片上判對幾乎可以確認是NOKIA率先使用這項技術的!

小巫先生 wrote:
知道這點之後,我不太會再去考慮ANDROID的東西了
背叛者令人作噁...(恕刪)

全世界很多後起者都是從敵對公司跳槽的~這種例子不勝枚舉!不足為奇。
其實蘋果這個事件真的給他一個大大勝利!他可以宣布免費開放,可以借此光明正大的宣傳〞別人抄他的"(因為對手已經用了)!或向其他敵對公司狠敲一筆!

看清楚專利描述後
三星的鏡面解鎖已經不侵犯專利了
如果大家了解,美國專利局濫發專利的程度就會覺得這沒什麼了不起了.
只要是"美國的公司"就算去申請一個把狗屎放到LCD上就解鎖的專利,
好,沒人有伸請過,又可以保護美國投資者的利益
就會又多發出一條專利了
我並不是為誰說話...
只是這種這麼入門的技術...
這樣的結果....
是另一種腦殘嗎...

Ken8888 wrote:
如果大家了解,美國專...(恕刪)


美國專利局
要收 錢阿

來來回回 浪費一堆錢 ..


美國專利局欠錢+1,
Apple要用這專利告對手,
還要上法院打官司,
這種爭議大專利,
九成九打到天荒地老,
平平便宜了美國律師與法院.

ps.
閃這專利超簡單,
只要手指按到"解鎖"圖案移動時,
圖案轉換成另一個"解鎖中"圖案就逃掉了.
(原專利文"moving the unlock image",
所以image不是unlock就OK了,
因為Nokia早有滑動手勢解鎖成品,
因此Apple專利不咬住一個圖案是無法成立的)

yuefu wrote:
那個「活魚展示之綁束...(恕刪)


題外話,
那個市面上模仿"好神拖把"的品牌好多種...怎麼都可以販賣?
誰才是發明者?還是沒申請專利?
Ken8888 wrote:
如果大家了解,美國專...(恕刪)

如果你了解美國專利申請程序,就不會發這麼無腦的發言,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專利,
但申請過後要先"公開"約三年,
期間"任何"其他人發現你的專利有問題都可提出異議,
異議若合理,被官方接受,你的專利也就沒了。
請各位網友有機會自己去申請看看,錢不多,請台灣的專利事務所代工,
依個案,最少的約15-20萬台幣就可以搞定。
大家在酸什麼
一家公司辛苦研發一個東西, 就算再怎麼不起眼也是自己研發的
申請個專利有什麼不對
難道要花錢請研發人員, 再讓別的公司來COPY嗎
這樣誰想做研發

記得以前全錄做出一台影印機, 裡頭有上萬個專利(年代久遠, 希望沒記錯)
有些專利或許是小東西, 但這小東西也是別人想出來的
小說有版權, 肖像有版權, 圖畫有版權, 商標有版權
難道idea就不應該有價值嗎
而且不就是"滑動解鎖", Android會想不出更好的解鎖方式嗎
有人說專利影響進步
但不就因為有專利, 大家才會拼命的想新的東西
因此說專利是進步的動力也不為過吧

今天Apple得到了滑動解鎖專利
Android就沒別的專利嗎
各有各的專利不是很好, 不然大家生產的東西看起來都差不多
有多種選擇有什麼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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