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世爵穆勒起訴GM是為了恢復saab?

最新的消息.前saab的母公司世爵,起訴前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否決先前saab尋求(中國青年資金),從而迫使saab破產。

這聽起來有點混亂。這裡有一個快速回顧一下:

•通用汽車公司首次投資於saab在1989年,並於2000年購買了控股的公司股份。saab從來沒有賺翻了通用汽車公司。
•在大蕭條期間,GM試圖卸下4個品牌,其中包括表現不佳,它在2010年出售給世爵saab。(注:saab是唯一一個四要出售悍馬,龐蒂克,土星被關閉。)
•世爵無法讓saab盈利,而且,,saab基本停止生產汽車於2011年3月。
•世爵的saab開始尋找新的投資者,以產生營運資金。它在中國發現了兩個sugardaddies:彭達和楊曼。(龐大,最終離開楊曼與世爵。)
•GM反對世爵/楊曼的結合,因為它仍然擁有saab的技術專利。了解,中國不重視知識產權的相同的方式,美國和歐洲怎麼做,通用汽車成功地阻止了。
•這筆交易被廢棄了,今年夏天早些時候,宣布一個新的世爵和瑞典,國家電動汽車,其背後的投資者是中國和日本。這一次,通用汽車似乎接受了夥伴關係-這主要是因為它涉及到saab的重生作為一個電動車公司,這意味著大部分通用汽車公司的專利技術,將不受限制或不相關的。

最新的消息是通過一份新聞稿中,發出了這樣的早晨。顯然

這起訴訟尋求,糾正非法的GM,避免了與saab汽車在中國市場的競爭。駕駛saab汽車破產的直接和預期的目標,通用汽車公司的侵犯干擾saab汽車,世爵與中國投資者青年,將已允許saab汽車,以結構調整保持雙方之間的交易的結果,通用汽車公司關注的問題是在世爵索賠金額貨幣價值三十億美元。

這一切是什麼意思呢?


事實上,這場官司似乎像穆勒恢復他投資了saab的一些現金的方式。同樣,從新聞稿:

由於saab汽車在破產,因此無法作出貢獻的訴訟費用,世爵和saab汽車公司已簽訂協議,據此,世爵將承擔的費用等訴訟,以換取一個非常重大的份額saab汽車的訴訟將是會成功的。


這意味saab這部連續劇換檔繼續演下去嗎??


文章關鍵字
不好意思喔!
我很用力的看了一遍.…
可以翻譯成白話文嗎?
「恢復」??
以saab生產線停工至今多久了
加上新買家NEVS整體「去GM化」且並不購買原零件廠的規劃
我才不相信saab還可能走回生產和GM有任何關係的產品的路
V.Muller要是打贏了官司
最大好處就是有筆現金賠償
但我才不認為那筆錢spyker會用在saab身上
所以我也才會質疑V.Muller的動機
有趣的是本來spyker要求GM回覆的期限是8月28日
現在spyker「給」GM多一個月的期限(是主動給還是怎樣我就不知)
所以還有得拖

這官司是saab新買家NEVS交易延後後才冒出來的
且NEVS也沒自scania得到saab標誌的使用權
所以我想這官司和交易有關吧?
不然如果一如之前排程
現在saab已經轉手給NEVS不是嗎?
VM就是喜歡製造驚喜

Cloudy Shiau wrote:
「恢復」??以saa...(恕刪)


你這意思好像是在告訴我

GM都把SAAB給搞爛了,之後轉手給世爵讓他雪上加霜?



不用想太多了,
首先,
GM是不會被迫拿出任何錢的,沒任何理由會被告的成.
世爵只是為了想辦法多找些錢,跟SAAB無關.

至於恢復SAAB??
雖然很難過,但也不得不承認,
法院賣給NEVS就宣告SAAB徹底終結,
而且所有人才大概都被挖光了,
未來的VOLVO相信會有很多的SAAB概念融入.

我只祈禱國營的SAAB零件公司運作正常不要出狀況即可.
整天沒在做事的屁孩 wrote:
你這意思好像是在告訴...(恕刪)

我不知道你從我寫的中哪裡看出來我在說「GM都把saab搞爛」!
我想那是你自己的意見吧
GM對saab功過早就一堆討論
GM對saab一定是有功也有過
但我可沒太大興趣
我著重的是現在可以有直接作為的spyker

當然我們也不知道GM把saab賣給spyker時
其中談了怎樣的條件
所以現在GM還是陰魂不散
但是saab目前最後一老闆是spyker的V.Muller吧
該有作為的也是V.Muller
該去解決GM的反對也是V.Muller
結果V.Muller做了什麼?
去告GM
真是驚喜
V.Muller去告GM, 只是作災害控管, 要回一塊是一塊,
要不回錢更現在一樣而已無傷, 訴訟費一定是談了"打贏才分錢"的條件.
XDDDDDDD
看沒有

彭達跟楊曼
應該就是龐大汽車跟青年汽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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