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全怪瑪莎車主,男大生開車鬼切入,本身就欠扁!

小保羅155 wrote:
男大生開車鬼切入,本來就欠扁

看來你是那8個屁孩之一?還是同夥?要不要PO你的駕照?讓大家⋯讓讓你
樓主是原宇宙來的還是想賺180萬?
小保羅155 wrote:
男大生開車鬼切入,本...(恕刪)


怪只怪沒有黨證,
有黨證肇逃都年輕不懂事。
在國外工作時

就有老前輩教過

出車禍時

第一時間報案

如果對方人數超過己方時

決對不要輕易下車

打過招呼後

車門及窗都要鎖好

靜等警方來再說
如果沒有叫人來 空手拳頭打打 瘀青之類後面談和解還算情理之內

第一 有武器
第二 恐嚇不准報警
第三 組織呼叫打手
第四 攻擊到要害

這就不是車禍範圍 是刑法範圍了

如果要把民法跟刑法拉在一起比較高低 樓主 你贏 沒人可以跟你比
區5678
重點是聞到嗆聲的人有酒味,應該拔腿快跑。
台灣法官都是自由心證..只要法官認為不是故意, 或是蓄意.沒有意圖致死..基本上, 在考量這些年輕人有感化再教育之機會..不會被判重刑的..這就是現實.. 要不然酒駕就不會這麼多..希望2022年,,改成國民參審..可以改善此現象...
ace ventura
等你看到"國民法官"有一半是8+9就不會這樣想了[笑到噴淚]
我們台中是法治的城市, 要撒野請到別處
記得之前 後照鏡終結者那一系列的事情
當初一堆重機族群在那邊瞎挺

再看到這件事
還有人發這種文....
台灣教育到底怎麼了?
"只要我有錢 什麼事我都能做" ? ? ?
小保羅155 wrote:
男大生開車鬼切入,本(恕刪)


好笑了 別人要撞你
還不知道閃??
三寶寶 遇到三寶拉
從這邊的邏輯來看

以後只要鬼切被打到命危是合理的

以後遇到鬼切就打死他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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