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問怎個節稅法嗎?公司節稅?車主節稅?等於是租賃以他公司名義去跟車商買? 而且還不是掛車主的名下那跟以個人名義購買是會差多少 = =?再說掛公司名字收到的稅單還不是要寄給購車人繳所以到底是便宜在哪裡??
norika wrote:可以請問怎個節稅法嗎...(恕刪) 公司為了節稅跟車商用租任方式購車的.為了辨識方便,監理所會發出兩個英文相同的車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 95 條營利事業新購置乘人小客車,依規定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時,其實際成本以不超過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為限;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新購置者,以不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限;超提之折舊額,不予認定。只要沒有達到以下之禁制條件的話,都可以實報實銷。如果現在那部車重價購為500萬元,則每年折舊能提(500萬-250萬) / (5+1) = 416,666.67 。所以,若想要節稅,該部車之每月租金則要大於 35,000 才會划算。但以下的禁制則要注意。(耐用3/4為 5*3/4 = 3年9個月)一、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所有權無條件移轉承租人。二、承租人享有優惠承購權。三、租賃期間達租賃物法定耐用年數四分之三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