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BM2IVJ wrote:呵呵呵這我就不清楚了...(恕刪) 在美國..只要商家未盡告知或督導的義務而衍伸出的意外事故都會被消費者告上法院求償(所有大大小小的產品也會貼上警告標語)......... 以新輪胎須放在後輪為例.應該是有報告指出行車安全的疑慮吧?!
高雄的是用補胎條的,之前也在高雄換過一次輪胎,之後就不再去了,其實他的輪胎個人覺得不見得比外面便宜,但製造年份一定是新的,而且還有道路損害保證,但是他的輪胎價錢加上定位的錢跟外面的差不多,有時候還會貴一點,以高雄為例,合作的輪胎定位行,雖然會員只收500元,但做的馬馬虎虎的,定位連試車不用20分鐘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