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有時候我覺得會被前面...(恕刪) 台灣人用路觀念就是很差喜歡貼車貼很近前車煞車.自己貼太近撞上看沒怎樣就直接跑掉是不會保持安全距離嗎?我已經被後方貼車太近撞上次數已經數不清了越想越肚爛一堆正義魔人說自己被噴小弟請問魔人平常貼車貼多近?下次小弟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追上貼車順便頂你們後輪讓你們感受一下三不五時被後方撞上的感覺怎樣
orea2007 wrote:有時候我覺得會被前面噴到,都是大家習慣車頭貼車尾這樣停(恕刪) 中南部還有一種現象明明人家都已經停好好的在等紅燈改裝顏射管的就是要過來插在前面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勒????是要叭他讓他去給來車A(話說就算叭也沒用,搞不好還會被罵髒話)選擇吸廢氣???還是摸摸鼻子去找別的地方暫停???這樣錯在誰身上?然後要沒改的配合真是好樣怎不去停在車陣的最後面愛改又愛跑在最前頭djzong wrote:台灣人用路觀念就是很...(恕刪) 方不方便提供摩托車多少速度應該保持多少車身距離還是您都停多遠謝謝囉
我將樓主的案例寄給了交通部部長信箱...以下是部長下行文給以下主管機關後主管機關的回文...發現官方的回文...都是COPY法規而已...實際並沒說明很清楚...有人說排氣管溫度在多少度以下就可以不用防燙蓋...但如果沒有法規明文規定...警察依然可以開單的...囧...信件編號:98002697回信地址:正本:Larry副本:發文字號:北市監車字第09831053600號主旨:有關機車車體變更事宜勞請部長說明親愛的Larry 君,您好:您於98年3月24日寫給部長的電子信件,交通部路政司已經轉交本處,有關您信中提及有關機車車體變更事宜一案,在此特別為您說明如下:為還給市民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及遏止不當改裝歪風,本處自98年3月23日起,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本市重要路口,針對違規改裝機車排氣管車輛,進行攔檢查察,如果機車排氣管尾管朝上,經實地檢測確有影響後方騎士或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警察才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車輛因老舊或其他原因更換排氣管,只要安裝之排氣管不高翹,尾管水平,不會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也就不會被列為取締對象,另外改裝排氣管也還是要有防燙隔熱裝置,以免燙傷行人;也不可以拆除消音器,否則還是違規的。另國內有關車輛燈光之檢驗,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7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辦理,其中二、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如下:(一)頭燈: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1.2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5公尺以上。(二)尾燈:1.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2.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1.5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25公尺以上。(三)煞車燈: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1.5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25公尺以上。4.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四)方向燈:1.燈色應為橙色。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1.2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35公尺以上。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60次以上,120次以下。4.中華民國92年1月1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24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18公分以上。(五)號牌燈:1.燈色應為白色。2.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3.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六)後方反光標誌:1.機器腳踏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0.9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25公尺以上。違反上述燈光相關規定遭警察機關攔檢舉發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處可依法召回辦理車輛檢驗,如有燈光不合規定情形,檢驗時將不予認可,責令改正辦理覆驗至合格為止。
djzong wrote:一堆正義魔人說自己被噴小弟請問魔人平常貼車貼多近?下次小弟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追上貼車順便頂你們後輪讓你們感受一下三不五時被後方撞上的感覺怎樣 我就算緊貼在你的車子後面,你也沒資格噴我。要噴不會拉垂直往你的安全帽裡面噴嗎?
qpiglarry wrote:我將樓主的案例寄給了...(恕刪) 另外改裝排氣管也還是要有防燙隔熱裝置........防燙隔熱裝置的定義是什麼?是不是(因為溫度高)怕燙到人所以要加裝防燙蓋是不是(鈦管 碳纖管)不會燙到人就不用裝防燙蓋我實在搞不懂這種回復再說什麼?搞的警察也不清楚 百姓也不清楚 弄得大家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