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像這類的網路不實與造謠,PO文後就沒有回應了,也無法證明自家品牌不是"藥水膜",

我會建議其他品牌聯合起來申訴原PO文者~因為可能涉及刑事與民事求償責任!!
可參考法規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個人積分:13分
文章編號:62567725
個人積分:26分
文章編號:6262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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