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mcsh wrote:想請問各位如果遇到這...(恕刪) 斗六市大學路,這哪牌行車記錄器?我一定不會買影像真模糊,另外如果對方拿武器過來為了要閃躲去擦撞到,應該沒有刑責,如果被告傷害也可辯稱是防衛行為法官大多都會依照情況去判斷是否故意,而行車記錄器中也很明確記錄受到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