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闖紅燈,讓您過還被妳瞪,奇怪吔妳!

現在社會的是非觀念越來越顛倒,
經常開著車子綠燈通過十字路口時都會遇上闖紅燈的行人、騎腳踏車、騎機車的男男女女,
秉持著行人優先或禮讓的理念,
裡讓他們先過,但,往往得到的是不友善的目光...
我一直在想,到底闖紅燈的人是我嗎???
為甚麼好像是我的錯一樣??
我禮讓也有錯就對了?!
也難怪越來越多人不想禮讓,
一番好意卻落得如此下場,
任誰都無法接受,
人都是過度自我膨脹,
以為車子都一定要讓,卻忘了自己違規在先...

其實只要一個善意的眼神,或者微笑回應,這個社會就會更美好,真的。

jack老大 wrote:
綠燈~快過去
黃燈~還沒到十字路口,應該要停
紅燈~不能過去

所以已經黃燈了,還沒越過十字路口區,應該要停,所以樓主錯了
而行人在斑馬先有優先權,你讓她是應該的

這題答案是 行人一點錯都沒有,樓主違規結案


真懷疑你有沒有仔細看過影片...

mobile01cat1 wrote:
開車經過重重障礙來到...(恕刪)


樓主別氣了
開啓無視大法吧
網路什麼人都有
生氣沒有用的
有則改進,無就笑笑


結論開車過斑馬線要百分之二百小心行人

筆記,謝謝

rcat2010 wrote:
那這樣紅綠燈還有意義...(恕刪)


不然綠燈就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嗎?
路...本來就是給人通行用的
車...只是人縮短距離的工具

回歸本質~沒車就不會發生車禍傷人不是嗎?
所以還是行人最大
但是小姐的態度比較有問題~可能被嚇到了!!

jack老大 wrote:
綠燈~快過去黃燈~還...(恕刪)


那個行人的確違規闖紅燈 ..
真的沒生氣,今天收獲超級大。

騎車、開車那麼多年,
又學到了兩個新觀念及新名詞:

1.行經路口若是綠燈,要停下確定綠燈秒數
足夠完整穿越路口才能前進,否則過了停
止線剛好變黃燈,有「搶綠燈」的犯行。

2.若過了停止線,號誌變成黃燈時要立刻急煞、
原地停止,否則構成「闖黃燈」的違規行為。

真是學無止境,「搶綠燈」及「闖黃燈」這
兩個名詞,各位駕駛人要學起來喔!
商城耶~ 離我家好近XD
mobile01cat1 wrote:
開車經過重重障礙來到...(恕刪)
五色的風,彩色的回憶。
max4077 wrote:
怕塞就別每個人一人開一台車阿= =

台北市大眾運輸工具是擺好看的嗎= =


你原本講的問題是人過斑馬線,同時有車子左右轉的問題...
跟怕不怕塞沒關係...
跟大眾運輸也沒關係...

每台車都坐滿再出門,是不是就沒有"人過斑馬線,同時有車子左右轉"的問題了? <---不是
大家都坐大眾運輸,是不是就沒有"人過斑馬線,同時有車子左右轉"的問題了? <---也不是

你現在講的是另外一個問題,繼續延伸下去,此樓就歪了...

我只是就你的論點,提出人與車的現象和解決方式而已...
事實就擺在眼前...即便有解決方式出現,但是沒確實遵守,就是做白工...

如果只會用單一角度看事情,那你慢聊,我就不繼續了...
因為不會有共識,也沒什麼好討論...還是把空間還給樓主好了...

mobile01cat1 wrote:
開車經過重重障礙來到...(恕刪)

我年輕和朋友騎車去台北,在回程綠燈時候突然一個阿伯衝出來過馬路剛好朋友撞上.緊急打119送忠孝醫院
不過那阿伯當晚就死了最後上法院判決過失致死(面對違規者竟然是這樣判決可笑的法律)..台灣的法律死一個人遠比任何規則來的重要.個人認為所有交通規則都是虛設一點用都沒有...
在台灣開車真的是很可憐
一路上要讓一大堆在"應該是車子行駛的馬路"上隨意橫跨跟行走的人
連加個速也要被罵說如果前面有人突然衝出來怎麼辦 聽了真讓人覺得好笑
這是車子行車路權耶 行人本來就不該隨意穿越
有斑馬線的確是行人有絕對優先權 但沒斑馬線可就不是了
不要以為行人真的最大 也是有人被撞死結果死者家屬還要陪肇事者的
雖然這種案例的應該很少
也沒辦法 台灣就是愛講"道義" 道義第一 道義勝過法律

之前在外國開車讓路人我都很開心 因為有些路人會加速通過 有些會跟你微笑 有些還要我先過
這就是所謂的互相尊重 大家都開心
反觀在台灣呢 算了吧
真的就像在影片的 不要被翻白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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