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秒出現的那種超級併排的汽車,根本也是造成車禍的大元兇,但,在高雄,從來沒見人取締過!
二、這種沒看到真相就出來湊熱鬧的路人也很多,幫不上忙還模糊了事件的真相
(真的,我就被這種人誣陷過二次,浪費了好大的時間自己報案、找證據自清)

三、樓主這樣的使用行車記錄器,真是善用得最適當,加分!
四、很多這種根本沒駕照的老人,真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想彎、想停都隨他意,
路上看到都得遠離一點
五、那個紅衣阿伯從左方車中道逆向騎過來,又沒載安全帽,加上作偽證(這會害死人),
根本就是亂源之一,都沒有律法可以懲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