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cym wrote:
如果是我,到這樣的路...(恕刪)
騙人沒開過車阿!? 車主是正常人的反應
我就不信有人未卜先知道有樸嚨共會衝出來
topsuperverygood wrote:
以您的汽車大小及巷子道路大小來得出您的車速快慢的合理應有的速度大小來說的話,還真的是有點快了一些,出意外的機率會提高一些些,當然,您有汽車的車體保護,所以這裡所謂的出意外的機率是指別人
您不能以您的大人的頭腦發育程度所有的效能來要求小孩子來跟您一樣,所以您的當時駕車行為被小孩撞到,我是覺得沒什麼好奇怪的(那種巷弄內的那個車速;或許再加上您的車子太高級以致車聲很小沒讓人發覺有車子在通行..)
我自己要有合理程度範圍內的小心與注意,是在保障生命與健康,不一定是只在單方面保障自己而已,也是有可能在保障[犯錯責確定都是對方]或[太過白痴的別人]的那個[別人]
以[本人]的[專屬我個人標準]而言[那種巷弄內的那個車速]確實[有點]快了一點,而且駕駛的基本觀念本來就要假設現實中能夠發生的情況就有可能有會發生的可能性;本例中就是巷口衝出小孩子的現實中能夠發生的情況,在可能性上面,你就是要假設它會發生
基本上開車在意外事故的致命性,對相對不是開車的人身上就不是很公平的,所以法律才會要求開車的人要相對承擔較多的注意責任與過失責任(以此類推,大車撞小車,通常都會是大車的錯...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