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行車紀錄器保我清白,不然就誤會大了!!!!


miamicym wrote:
如果是我,到這樣的路...(恕刪)

騙人沒開過車阿!? 車主是正常人的反應
我就不信有人未卜先知道有樸嚨共會衝出來
只有牆上的畫才沒有欲望!
就算是車主停下來,那小孩還是直直撞上來的~

避無可避,很多版友喜歡創造車神,都很會說,

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時候會如何反應。
這也給小女孩上了一課~騎腳踏車要更小心!!
不過後面出來的第二位還會馬上轉頭呢
不管怎樣~人沒事就好~路上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

miamicym wrote:
如果是我,到這樣的路...(恕刪)

拜託你看到的角度是行車紀錄器的~以駕駛的角度應該看不到好不好
miamicym wrote:
如果是我,到這樣的路口,我一定會減速停看一下,...(恕刪)

希望我開車不會跟在你後面!!

qqshow12 wrote:
當下真是嚇死我了,我...(恕刪)


3樓救了這一PO...

topsuperverygood wrote:
以您的汽車大小及巷子道路大小來得出您的車速快慢的合理應有的速度大小來說的話,還真的是有點快了一些,出意外的機率會提高一些些,當然,您有汽車的車體保護,所以這裡所謂的出意外的機率是指別人

您不能以您的大人的頭腦發育程度所有的效能來要求小孩子來跟您一樣,所以您的當時駕車行為被小孩撞到,我是覺得沒什麼好奇怪的(那種巷弄內的那個車速;或許再加上您的車子太高級以致車聲很小沒讓人發覺有車子在通行..)

我自己要有合理程度範圍內的小心與注意,是在保障生命與健康,不一定是只在單方面保障自己而已,也是有可能在保障[犯錯責確定都是對方]或[太過白痴的別人]的那個[別人]

以[本人]的[專屬我個人標準]而言[那種巷弄內的那個車速]確實[有點]快了一點,而且駕駛的基本觀念本來就要假設現實中能夠發生的情況就有可能有會發生的可能性;本例中就是巷口衝出小孩子的現實中能夠發生的情況,在可能性上面,你就是要假設它會發生

基本上開車在意外事故的致命性,對相對不是開車的人身上就不是很公平的,所以法律才會要求開車的人要相對承擔較多的注意責任與過失責任(以此類推,大車撞小車,通常都會是大車的錯...等)...(恕刪)


嗯...閱

miamicym wrote:
如果是我,到這樣的路口,我一定會減速停看一下,況且,鏡頭出現小孩子的時候,你也未立即停止,還徐徐前進,應該有機會可以避免碰撞,(個人淺見)請見諒。還是希望大家行車平安。
...(恕刪)


了不起..
才第一頁就語出驚人的把大樓弄歪了



無論如何

大家都平安無事就好了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大馬路的路口有紅綠燈
絕大多數駕駛人會依照燈號指示前進或停止

對於小巷弄未設有號誌的路口
路口減速甚至暫停再前進本來就可以減少車禍的發生
這是一個安全的駕駛觀念
卻被一群人砲成這樣
難怪台灣的交通那麼亂
也不是沒道理的
因為積非成是已經變成理所當然之事


乾脆說~可以在0.5秒內煞停好了...

小女孩突然衝出來,視線被巷口的車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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