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js1641 wrote:
絕對是樓主的錯,遇路口喇叭按兩下直接衝過去,也不減速,倘若另一向也一樣開車法呢?只能互撞了
至於轉彎,正常要先觀察及禮讓直行車,不是比誰車頭快,今天樓主因為搶個快,銀色轎車肯定緊急煞車,
後方機車為了閃避銀色轎車(何況天雨路滑,煞車不容易),才越過雙黃線撞到樓主的車,而且一出事故
第一個就先怪別人,不檢討自己有沒有錯(比較沒水準的會下車又用三字經問候對方,樓主有沒有就不知了?),雖然是典型台灣人缺陷性格,但還是讓人覺得整個風度的欠缺
只希望以後樓主開車小心點,尊重自己及別人生命財產,不懂禮讓還是別開車好了,以免害人害己(恕刪)
這邏輯有笑點喔
如這麼慢的行車速度,就叫衝出去也不減速,那你進巷子一定是下車用推的喔
全身而退才是最高指導原則
別人要超車, 你反而要減速讓他快速通過, 他安全, 你安全, 曾有影片是超車的與對向相撞, 而波及原被超車者, 若被超車者也能注意一下超車者安不安全, 自身也能比較安全, 防禦駕駛就是透過對整個駕車環境的注意, 然後預作防範來防止事故的觀念, 所以, 高速公路內側道龜車有多危險及可惡
, 因為他們讓其他用路人必須以較高速度由理論上速度較慢的右側車道超車, 增加別人行車風險(速差大, 易危險)...; 所以呼籲遇龜車, 好心閃他大燈提醒他, 他不讓也沒關係, 但每個人都來善意提醒他一次, 眾志成城....總有一天他會改變錯誤的方式
....marxjs1641 wrote:
絕對是樓主的錯,遇路...(恕刪)






















































































